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〈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财规〔2026〕1号)、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文件精神,以及学校《关于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》相关工作要求,我院严格落实评审流程,经学生自主申报、秋季学期困难认定名单复核、辅导员初审、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评审,现将药物技术学院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(含秋季通过困难认定、无学籍异动、无违规违纪学生)予以公示,退役士兵学生不纳入本次公示范围,具体名单扫码查看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30日—5月2日,共计3日
公示期内,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实名形式,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向对应班级辅导员反映;逾期、匿名或非实名异议,一律不予受理。

药物技术学院
2026年4月30日
排版:刘俊维
初审:袁 地
复审:林健强
终审:蒋锦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