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管理规定,严格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工作原则,现对药物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范围
药物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。
二、公示时间
2026年9月1日—2026年9月7日。
三、异议受理
公示期间,如对综测结果存在异议,请以书面、实名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并可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匿名、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广州校区联系人:袁地
办公地点:博 A309 办公室
江门校区联系人:黄强
办公地点:文519办公室
附件:药物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
广州华商职业学院
药物技术学院
2026年9月1日